我们通常所讲的大爱无疆、慈善无界,是指慈善行为的广泛性和它的社会属性。不分民族、国度、肤色、信仰,大爱之心是相通相济的。比如,我们汶川、玉树、芦山遭受地震灾害,国际社会不但在舆论上予以慰问同情,实际行动上从人力到物力也都给予了大力支援。同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人民不幸遭受灾难时,我国政府和人民也同样伸出援助之手,给予支援和帮助。所以,在理论上我们把慈善的本质属性定位为人道主义。以人为本,是慈善行为的出发点,实施人文关怀和援助,是慈善行为的主要途径。
但在慈善实践的运作层面上,我们应当提倡慈善本土化和慈善地缘化。通俗地讲,这是因为远水不解近渴。且不说常规慈善援助不能时时事事指望国际社会伸出援手;即使是遇到大灾大难时,在抢救人的生命的第一时间里,也只能依靠本国、本地政府。各级慈善组织也会发挥积极作用。
当慈善进入社会化以后,国际性的慈善机构和全国性的慈善组织已经出现。他们的视野更开阔,各项捐赠救助机制、功能也更加完善,这无疑对慈善服务带来了利好消息。而与之相伴生的也会出现某些认识上的误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基层慈善组织易于产生依赖心理。“等、靠、要”的依赖心理和行为,偶尔也可能产生一定的效果和甜头,但从长远看,无论对普及慈善理念,还是对促进慈善事业发展都是不利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慈善不可以争取“外援”,而是强调慈善应当立足本土、本地。城市立足社区,农村立足村组。事实上,许多地方已经这样做了,而且卓有成效。在我国,不但省、地(市)一级普遍成立了慈善组织,一些县以下地方居委会和村委会也有了慈善小组或其它草根慈善组织,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合的慈善网络。
基层最知情,慈善最直接。城市上班族,八小时以外自然要回归所居住的社区。现代文明进程中所带来的负面"城市病"日趋凸显,同一屋檐下老死不相往来,一道道防盗门阻隔了人们的正常交往。生老病死、家境变故、生活挫折等,知情者莫过居委会。如需慈善援助,基层慈善组织便可以充分、直接发挥作用,基层志愿者也会有效地提供服务。在农村,人际关系交往相对要较之城市好很多。邻里之间、宗族之间在生产、生活上常常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谓“一户有事百家清”,慈善的直接性自不待言。
基层慈善的多样化符合慈善的多元要求。我们知道,慈善的需求是多元的,并不仅仅局限于捐赠款物。对孤老和孤儿的照料,对家庭生活出现变故的援助,心理咨询、劝慰等等均属于慈善活动的范围。这种多元化的要求,恰恰为基层慈善的多样化提供了广阔舞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一点一滴的慈善行动,不但使受助者直接受益,而且也如春风化雨般地滋润着每个人的心田。我们常说,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如果这些“细胞”被激活,充满和谐与温馨,整个社会的和谐共荣还会远吗?
社区慈善活动是政府保障民生的得力帮手。众所周知,我国基层政权建设从体系到功能,其完善程度和深度堪称世界一流。我国政府始终把为民服务、关注民生作为自已的宗旨。从事社会保障类的医疗卫生、劳动、民政等职能部门一直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因国之大民之众以及经济发展、社会生态不平衡等原因,很难保证滴水不漏,万无一失。更何况,在宏观社会保障全覆盖中,因某些突发灾难和生活变故的影响,不可能没有人们关注不到的“死角”和千百万家庭特殊援助需求。而社区慈善恰恰在这方面,以其快捷有效的运作方式和内容起到拾零补遗的作用,成为政府得力的帮手。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慈善的重点在基层,慈善的基础在社区。随着我国基层社区慈善网络的普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现代慈善事业,在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本文摘自《慈善公益报》 2013年5月29日 作者:刘国林)